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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17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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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对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治理
根据省财政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审计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印发《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》(鄂财监发【2017】6号)的文件要求,按照校领导安排,迅速组成立了专项治理专班,利用暑期时间对学校2017年4月-2017年6月财务账目和报销票据进行了自查,并追溯至2014年1月,发现了一些问题,并进行了及时整改。
目前,学院专项治理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已经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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