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学院学生退学退费手续,使学生退学退费工作有章可循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国家教育部、发改委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,对学生退学退费及相关手续等做下规定。
1、学生报到注册后,因应征入伍(保留学籍,不办理退学手续);
2、学院所开设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不能编成班(指该专业学生人数少于20人),学生本人又不愿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;
4、学生因病或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,不能在校继续学习退学;
6、其他按《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可以办理退学手续者;
2、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被开除、勒令退学等学籍处分的;
4、学生退费必须持原始收费收据,复印件、证明一律无效。
2、学费、住宿费按学年进行折算,一学年按十个月计算,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。
3、教材费按用书的多少据实计算,多交的部分予以退还。
2、各系(部)、相关职能部门,在办理退学退费手续时只签署退学意见;
3、学生退费必须持相关手续证明:退学申请书、专业调整表、宿舍变更通知单、教材退库证明及代收费所需的证明材料。其中:退学申请书必须有所在系(院)负责人、学院招生就业处、学工处、教务处负责人及有关分管院长签署意见、签字盖章,注明在校起止时间及用书费用;成教学生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4、退学学生办妥上述手续后,清费人员据实进行折算,注明应退费金额并签字,经计财处有关人员审核后,由计财处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批后,办理退费。